头穿过千山万水,系在他南京里的床头,让他在每一个失眠的夜晚都翻来覆去地想念。
他闭上眼睛,那根线忽然绷紧了,把他拽回了这间老屋,这个院子,这个女人的面前。
他抬起头,目光越过念念的小肩膀,看向明月。
明月站在晨光里,头发随便扎在脑后,有几缕碎发垂在脸侧。她穿着件薄薄的羽绒服,虽然化了比较浓的妆,但掩饰不住憔悴,两只漂亮的大眼睛,深不见底的看着他。
她还站在门口,没有走过来,也没有走开。就那么站着,手插在口袋里,眼睛看着他和念念,眼眶微微泛红,但忍着没有掉眼泪。
志生的心脏忽然被人攥了一下。
他想起了昨晚。
不是“想起”,是忽然“看见”了——他看见她赤着脚站在他门口,穿着这件睡裙,头发散着,嘴唇干得起了皮。她叫他“志生”的时候,嗓子是哑的。她站在门槛上,像一只站在悬崖边上的鸟,翅膀张开了,不知道是该飞还是该退。
然后他看见了自己的眼神。
吃惊。他是吃惊的。
他当时是真的吃惊,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明月会主动来找他。三年了,他以为她已经彻底放下了,以为她早就忘了他这个人,以为她过得很好、不再需要他了。所以当门推开的那一刻,当明月站在门口的那一刻,他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惊喜,不是感动,而是——不相信。
怎么可能?她怎么可能来找我?
然后他看见她笑了。那种悬在半空中、脚下没有着落的、荒唐的笑。
然后她退了回去。
然后门关上了。
然后他听见她赤着脚走过堂屋的声音,一步,两步,三步,然后是东屋门关上的声音。
他躺在那里,像一根钉在床板上的钉子,一动也不能动。他想追过去,可他的身体不听使唤,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——是被自己的吃惊压住了,被三年的沉默压住了,被他从来不会主动、从来不敢主动的那个自己压住了。
他就那样睁着眼睛躺了一整夜。
现在,天亮了,他要走了。念念抱着他的脖子,闻着奶香味,他看着明月。
她站在门口,眼睛里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——那不是恨,不是怨,不是冷淡,甚至不是昨晚那股烧得滚烫的渴望。那是一种更朴素、更深沉的东西,像老屋地基下面的石头,被埋在土里很多年了,从来没有被翻出来过,但一直都在。
那是不舍。
真真切切的、毫无遮掩的、藏不住也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