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苦吗?”
不化骨哭的梨花带雨,如同一个被情郎抛弃的小女人,哪里还有不化骨的赫赫凶威。
残魂幽幽的叹息一声:“我从不曾躲着你,是你父亲看穿了一切,知道我还活着,暗中派人不停的追杀我,追杀我门下的弟子,甚至,不惜屠戮我的族人……”
“什么?父亲他怎么可以这样。”
不化骨浑身剧颤,心里生出浓浓的无力感。
因为她很清楚,以父亲的性子,绝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。
可笑的是,她还一直在为自己的瞒天过海之计成功而沾沾自喜。
却哪里会想到,父亲早就看穿了一切。
残魂继续讲述:“后来,神、巫两族爆发了冲突,我才得到了喘息之机,趁着你们两族冲突不断,你父亲无暇顾及我,我才创建了诡医门,在夹缝中苦苦求生……”
“什么,诡医门是你创建的?”
不化骨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。
眼神里有无法言说的震撼,还夹杂着一丝“我男人就是牛逼”的自豪。
“嗯,我创建诡医门的宗旨,不是要争霸天下,也不想掺和各大种族之间的战争,就是想要带着人族活下去。”
残魂的声音陡然变的悲愤起来:“你们巫族和神族还算好的,至少不吃人,只是把人族当做奴仆来驱使而已。
可一些强大的种族,尤其是食肉类的妖族,却把人族视为血食。
人族的命贱如草芥,卑微如蝼蚁,如果再不变强,再不反抗,迟早会亡族灭种。
我乔装成巫族,拜入巫门,只是想要学艺,想要变强,带着人族活下去,并没有针对巫族的意思。
可巫族却在我身份暴露后,将我视为奸细,视为叛徒,对我穷追猛打,誓要将我碎尸万段。
若不是你,我恐怕早就已经化为枯骨了,这份恩情,我始终牢记于心。
只是,巫族为了除掉我,大肆屠戮我人族子民,这份血海深仇,我不得不报。”
说到这里,残魂苦笑道:“圣女,你说在那种情况下,我们还有可能在一起吗?”
不化骨无语凝噎。
她之前还责怪人家一直躲着她。
可在获悉内情后,才终于明白,心爱之人的苦衷。
有情人难成眷属。
虽然在蛮荒时代,没有根深蒂固的门当户对观念。
但强大的种族,是断然不可能和弱小的种族结合的。
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里,弱小就是最大的原罪。
尤其是人族,在当时,沦为所有食肉类种族的食物。
就如同现在的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