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安国士兵面前,更像是孩子的玩具。
没有弓箭雨。
一个前锋十人小队,就将这群家丁杀的七零八落。
围观的百姓,跪倒在地。他们忘记了跑,或者根本就不会跑。
会跑的只有胡老爷。他的身躯太过肥胖,他奔跑起来显得特别滑稽。
没有人去踢他。
胡老爷就自己摔倒在地。他头上的帽子滚落,露出时兴的发型。
不得不说,胡老爷还是很前卫的人物。有银钱,有身份,自然走在时尚前端。
胡老爷不跑了。他爬到大军面前,他看着黑枣马上的潘小安。
“小人胡福禄拜见安王。”
“你认得我?”
“我认得这金色的披风。能披这个的,可不就是王吗?”
潘小安笑了。“这竟然是个聪明人。”
“安王,留下我的性命。庄子里的一切,都归你。”
胡福禄虽然心疼的要死,可说的却很坚决。
“你愿意投降?”
“愿意,当然愿意。”胡福禄答应的爽快:“俄家祖上本来就是宋人…安国人…”
“好,我接受你的投降。”潘小安答应了他。
胡福禄站起身。他的三角眼里,闪着狠毒的光。
胡福禄带潘小安他们进了庄子。不等潘小安吩咐,他就命人宰鸡杀羊。
“安王,这是小人贡献给你的宝物。”
“说给我听听”
胡福禄便开始大声介绍起来:“小米一千石,黄金五十两,银子一千两,铜钱一千贯,麻布一百匹,草药一车,还有米脂婆娘三名…”
胡福禄是真的富。他也是真的会办事。
“安王,我已经宰了一百只羊。一批拿出来给兄弟们享用,一批你带回去。”
“胡福禄,你办事可真是周到啊。”
“小人别的本事没有,就是会伺候人。”胡福禄点头哈腰,格外恭敬。
他听郝大旗说过安王的一些事情。知道这个人喜欢礼贤下士,假装豁达。
胡福禄便投其所好,让潘小安上当。
“会伺候人,就是好本事。能学会这个本事,不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