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把书翻到第一个方面:行——或者说,是走路姿势。“书上说,行走时应先向前踏出左前蹄和右后蹄。踏出第二步时,两只前蹄间的距离应不超过十厘米,同时左前蹄和右前蹄间的夹角应在60到90度之间;走路时身体要保持直立,不能前倾……”就像我说的,这些要求十分繁琐,而且还不是十分必要。暮暮一边说,我一边按照书上的要求来完成所需的姿势。但是无论我怎么做,我的姿势都,嗯……用暮暮的话说,就是“欠缺美感”。甚至在一次尝试中,我还因为身体僵硬而直接摔倒在地上。暮暮看着我摔倒的样子,她忍不住用蹄子捂着嘴笑了出来。
“不许笑!”我看着暮暮绽放的笑脸,又气又羞。我生气不是因为她取笑我,而是因为礼节的繁琐;我羞愧是因为自己没能好好练习,导致自己在暮暮面前出了丑。这一切,都因为那个挑战而起。但是既然我已经接受了,就没有中途放弃的理由。
“再来!”我从地上站起来对紫色天角兽说,“我一定要练得和那些遵守这些繁文缛节的贵族小马一样好!”刚才的动作,我又重复走了好几次,但还是没能赢得暮暮的认同。她甚至亲自按照书(她可是对书上的内容深信不疑)来为我调整姿势。“别动!”她一边用魔法维持我的身体不动,一边把我的左前蹄又收了一点。对我来说,这——好痛啊!然后我还不能叫出来……
“很好,下一个!”待我终于满足暮暮的要求,我感觉身下的四只蹄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。即便如此,我还是要按部就班地,接受下一项训练……
“下一项,站姿,”暮暮还特意把“站姿”两个字加了重音,“银星——”经过刚才的虐待式练习,这个练习听得我脊背发凉。站姿……莫不是要站上好几个小时?!我想走,却被暮暮的魔力罩住了。论魔法,我肯定不敌她。于是我像偷偷跑出去玩却被抓到的小马驹一样被拖了回来,当然,少不了暮暮的严苛训练:
“挺胸抬头!”
“头不要歪,脖子要直!”
“站姿要端正,不要忸怩!”
……
我发誓,这绝对是我接受过的最困难的挑战!现在会是,以后还会是!
喂,喂!醒醒!你还在吗?
我希望我还在。因为,我